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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0-12-20 作者: 编辑: 出处:

  院字 [2010] 第 38 号

  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

  公共卫生工作是目前高等学校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实现培养符合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现代化人才这一根本任务的必要保障。近年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北京市教委、市卫生局针对高校卫生工作颁布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总结了2003 年抗击SARS 的经验教训,制定了关于学校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和食品卫生工作的文件规定。根据这些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使我校公共卫生工作能适应目前的教学科研等各方面工作,现提出加强我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

  一、明确我校公共卫生工作方针,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教育为主,教管结合”。要针对高等学校青年学生、知识分子高度集中的特点,积极开展以预防为主的卫生保健工作,如健康检测、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健能力;同时要防治结合,加强对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特别是加强大学生心理卫生健康干预工作;同时,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努力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培养合格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和环境。

  二、明确我校公共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卫生服务工作的水平

  (一)加强学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1、坚持大学生体检和专项检查制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2、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保证学生足够的睡眠。

  3、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提高学生自我保健的能力。

  4、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要定期进行检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纳入学生德育教育的成绩中。

  5、加强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精神心理疾病和运动损伤的研究和防治工作。特别要加强群体防治工作以及对急、慢性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6、建立心理咨询机制和精神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保证学生健康的心理卫生。

  (二)加强教职工的卫生保健工作

  1、坚持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定期体检制度,建立个人健康档案。

  2、在防治工作中做好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

  3、结合我校教职工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的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1、食堂和各饮食点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后勤管理部门和校门诊部对校内饮食卫生管理要有具体要求和管理办法。

  2、在岗的各类饮管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的培训,人事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对此进行监督考核。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未经培训者要限期参加培训。

  3、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院内饮食摊贩的管理。要坚持取缔无照经营。从业人员要持三证上岗(即健康证、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对有照经营,但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要采取措施,坚决取缔。

  4、要配置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营养和饮食卫生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四)加强各类设施的标准化建设,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应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特别是游泳池的管理要符合卫生标准和安全要求。

  2、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后勤有关部门要对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灯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等方面进行研究,各类设置要努力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教学行政部门要对学习场所的照明度定期进行监测,不合格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并改进。

  三、建立健全学校公共卫生工作领导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学校的公共卫生工作包括师生员工和家属等社区居民医疗服务和健康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等)以及校内传染病防治等等各项工作。因此,要做好学院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统一的协调管理长效机制。根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规定,我校已经建立了卫生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卫生工作。目前应当继续健全其组织机构,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加强我校的公共卫生工作管理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公共卫生从业人员专业队伍的建设是提高公共卫生工作水平的关键现阶段高校卫生工作已不仅仅是医疗卫生保健工作,而是学校内包括医疗、健康、卫生以及突发卫生事件处理等等工作的总和,因此,建立一支思想作风好、专业技术过硬、具有公共卫生管理知识的专业队伍是提高公共卫生工作管理水平和管理质量的关键。

  (一)进一步加强卫生技术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

  1、根据《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工作规程》规定,加强我校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以保障我校公共卫生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卫生技术人员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培养良好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同时在服务中增强育人意识。

  3、引导卫生技术人员根据目前高校卫生保健工作的特点,积极开展各项疾病防治工作的研究,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从而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4、将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进修纳入学校专业人员的进修培训计划,有计划地组织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和业务进修,特别要重视业务骨干的进修培养工作和有针对性的公共卫生知识培训,使卫生技术人员能够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促进技术水平的提高。

  5、进一步完善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实行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加强有关公共卫生工作各类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增强有关部门、人员的责任感,统一认识,树立校内公共卫生工作的大局观念,不断提高公共卫生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五、广泛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保健意识大力开展有关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人群进行专题教育。通过各种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健康保健意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六、加强校门诊部硬件建设,创造良好的医疗救治条件随着学校发展,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包括卫生保健在内的公共卫生工作日渐重要,因此在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同时,要重视门诊部硬件建设。应当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门诊部基本建设和设备条件,使得门诊部能更好地为师生医疗救治服务。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发挥,完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社区工作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因此,学院应当加强校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职能,配备专职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居民的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特别是慢性病的管理工作。

  附:

  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

  3、《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4、《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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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在主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对公共卫生特别是高校卫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全校的公共卫生协调管理工作。

  一、负责建立健全我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制定全校卫生工作的总体规划、近中期目标和年度计划。

  二、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听取本年度工作总结,审议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三、根据学校的经济状况,做好全校每年的卫生经费预算,保证卫生经费投入的增长比例不低于学校用于其他方面投入的增长比例。

  四、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各有关部门的工作分工:

  1、门诊部负责全校的医疗救治、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工作和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后勤办饮食部负责全校师生就餐食堂的食品卫生工作。

  3、后勤办物业部负责全校的校园环境和宿舍楼公共区域卫生工作。

  4、学工部和各院系负责学生宿舍内卫生工作。

  5、教务处、学工部、体育教研中心负责教学卫生工作。


  附件二: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京卫疾控字[2005]41 号)精神,为了防止传染病在我院的发生和蔓延,特别是防止群体性传染病的发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组织和领导,高度重视学院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校校内的传染病发生和蔓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委员会成员同时兼任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计划制定、措施落实和工作督促协调。

  (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构建传染病防控监测网络体系除建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外,由门诊部、bet365体育足球、学工部以及各系、处等部门组成院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和监测网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部门间协调,及时沟通信息,对院内公共卫生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一旦出现的疫情蔓延,做好校内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二、完善制度制定,将责任落实到部门为将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地实处,增强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意识,应当制定校内有关防控工作的制度和规定。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责任部门 - - -门诊部

  1、门诊部所有医生为法定传染病报告人,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属发现传染病都应及时向门诊部报告,经有关医生诊断、确诊后,按《传染病防治法》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报。

  2、门诊部在医疗救治过程中,发现甲类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或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时,应立即向保健医生报告,保健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有关领导及区疾控中心,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

  3、发现其它乙类传染病及其疑似病人时,由初诊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由保健医生登记、核对、盖章后上报区疾控中心,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疑似病人确诊后,及时订正报告。

  4、对丙类传染病,也应有卡片形式,由确诊医生填写,报告保健医生,保健医生在24小时内上报区疾控中心。

  5、传染病暴发、流行(指在我校内发生群体性同一传染病)时,门诊部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我院领导报告疫情。

  6、流动人口中的传染病人,传染病报告方法同上。

  (二)院学生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责任部门 - - - 后勤办饮食部

  详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食品卫生工作管理的规定》。

  (三)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责任部门 - - - 门诊部、学工部、各系

  详见《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四)体育活动卫生制度:责任部门 - - - 体育教学中心、学工部、团委

  1、学校开展的一切体育活动应确立“健康第一、安全第一”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体育锻炼与安全卫生相结合”的原则。

  2、开展体育活动应根据学生体质状况进行,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和强度。

  3、举办各种体育运动比赛应根据我校学生情况进行,在技术性强、对抗性强的体育比赛前应对参加学生进行必要的常识培训和安全教育。

  4、根据教育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开展体育教学活动,制定符合我院实际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学生因病、残免修体育课或者免除体育课考试的,必须持院门诊部证明,经体育教学中心审核同意,并报学校教务部门备案,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6、开展一切学生参加的体育活动应该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为目的,有关部门应定期对院内体育活动场所、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7、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选择性参加校外相关体育竞技比赛。

  (五)公共场所定期清扫制度:责任部门 - - - 后勤办物业部、教保中心、图书馆教室、图书馆、学生公寓以及厕所应建立定期的清扫和消毒制度。

  三、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课程或讲座要加强学校内的有关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利用校园网、宣传栏,针对校园卫生健康、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开展宣教活动。特别是针对大学生,应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重点进行学生常见病、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宣教,其中更要加强防治艾滋病的宣教活动。

  四、加强校内公共卫生工作,特别是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为加强我校公共卫生管理工作水平,应加强公共卫生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特别是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人员的相关知识培训。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常规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做好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落实各种保障措施,严防传染病在院内传播根据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和传染病防治具体规定,门诊部应规范有关传染病接诊工作,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建立符合规范的传染病接诊室、免疫接种门诊。同时学校应建立应急的传染病隔离室。为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学校应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校的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


  附件三: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学生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是高等学校公共卫生工作中最重要、也是最主要的一项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简称《条例》)和教育部、北京市教委颁发的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于学生的卫生保健和健康管理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学生体检工作

  根据《条例》规定,制定我校学生体检制度,切实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一)体检计划

  根据我校实际,安排学生进行入学和大三两次体检。

  1、入学体检项目包括

  1)临床查体:内科、外科、五官科

  2)血液化验:肝功、乙肝表面抗原

  3)胸透

  4)结核菌素试验

  5)便检(便培养)

  2、大三体检包括临床查体和胸透两项。

  (二)体检标准

  我校入学体检标准应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执行。

  (三)体检工作的实施

  我校学生的体检工作由院门诊部具体负责,由学工部、各系协助完成。特别是在新生入校时应当将学生入学体检作为一项重要、主要的工作来做,学工部应协助门诊部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各系协助门诊部做好组织学生参加体检的工作;门诊部在体检后应尽早作出体检报告报各系,对于根据《意见》不宜在校就读及时报教务处招生办;对于需要上级医疗机构复查的,各系应负责督促学生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医院由门诊部负责指定。

  (四)学生在校期间的其它相关体检工作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校外各种各类体育竞赛的,因参赛须持身体健康证明,为保证学生参赛安全和避免运动意外发生,应当对参赛学生进行相关的体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体检工作由院门诊部或上级专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五)体检健康档案管理

  门诊部应建立我校学生统一的健康管理档案,实行计算机电子档案管理,应详细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所有体检结果。门诊部要设专职医生做好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二、学生疾病防治工作

  为保证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健康完成学习任务,应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各部、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要保证学生足够的睡眠。学生发现身体不适应尽早到门诊部就医,如果由于技术和设备因素不能明确诊断和治疗的,门诊部应转往合同医院进行诊断治疗。同时,门诊部医务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注重医德医风,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技能和水平。

  要加强对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特别是运动损伤的防治工作。门诊部应根据我校学生疾病发生情况做好统计,研究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出切实有效的健康干预方案。要重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特别是常见的急、慢性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一旦在学生中发现传染病,门诊部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我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及时上报有关领导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并做好排查和相关场所的消毒工作。对于需要隔离的学生,应该及时启用学院应急传染病隔离室,做好其它相关工作。

  三、学生免疫接种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学生在入学时应出具有关免疫接种证明,按照国家计划免疫的规定完成相应的免疫程序。学生入学时应完成白喉和麻风腮疫苗的免疫注射。对于非国家强制免疫的疫苗接种,比如甲肝疫苗、乙肝疫苗等,门诊部应加强宣传,鼓励学生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接种。同时在传染病流行高峰前1--2 月,遵循自愿原则,推荐学生接种本流行季节的疫苗,比如流感疫苗。

  在进行学生免疫接种时,门诊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坚持正规渠道购买疫苗,保证疫苗质量;接种过程中也应严格按照免疫接种工作规范进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障免疫接种安全进行。学生进行免疫接种时,由门诊部具体负责,学工部、各系负责协助门诊部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四、学生精神心理卫生工作

  要加强学生的精神心理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咨询机制和精神心理健康干预机制。学工部和门诊部应将学生的精神心理健康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应当密切关注学生的精神心理健康,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做好学生的精神心理干预工作,防止学生由于精神心理因素发生意外。发现学生出现精神心理问题时,应当及时报各系、学工部和门诊部,根据实际情况,由学工部组织心理教师做好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由门诊部医生给予药物治疗或转往专科医院就诊。

  在日常诊疗工作中,门诊部医务人员应在医疗服务的同时,进行必要的心理健康宣教。对于因各种因素导致失眠等神经衰弱的学生,应当规范使用有关药物,防止有关精神药物的滥用,并做好病程记录。对于长期服用助眠药物的学生,门诊部应当及时与学生所在系沟通,给予足够关注,必要时建议心理教师进行干预或转往专科医院诊治。

  五、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的教学计划中,采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学生健康教育。根据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开设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课程,特别是开展以季节性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

  六、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原院字[1995]第28 号文件《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同时废止。


  附件四: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疾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

  一、门诊部设专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全校的疾病预防及保健工作,对健康状况实行电脑管理。

  二、本科生、教职工的体检应当进入本人的健康档案,认真总结,做出分析,进行统计评估和总结,并提出防治措施。

  三、教职工要坚持每年体检一次。

  四、对心血管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积极开展防治工作。

  五、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建立校内应急的传染病隔离室。

  六、门诊部应严格执行各项诊疗常规和规章制度,严防医疗差错事故发生。。

  七、门诊部完成对本科生、散居儿童的各种计划免疫工作。

  八、在学生中开设健康教育课,并配合教育课开展相应的讲座。

  九、门诊部应做好健康宣教工作,开设健康讲座,开展健康心理卫生咨询。

  十、门诊部应设食品卫生监督员,对院内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为饮管人员讲授卫生知识课、进行体格检查。

  十一、工会、体育教学中心应组织教职工、学生参加各种体育锻炼活动,坚持工间操,建立健身俱乐部,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

  十二、凡遇在门诊就诊的本校人员需住院治疗,经诊大夫及门诊部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院领导报告情况。遇下述人员住院需报告的部门:

  1、学生:向该生所在系及学生工作部报告;

  2、教职工:向其所在部门及人事处报告;

  3、离退休老同志:向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及人事处报告;寒暑假期间遇上述情况应向院值班室报告,并督促值班人员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院领导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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